《江西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数字经济专项管理暂行办法》政策解读
日前,省发展改革委(省数据局)印发了《江西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数字经济专项管理暂行办法》(赣发改数据规〔2025〕411号,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。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。
一、出台背景
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,进一步规范省预算内基建投资数字经济方向资金管理,切实发挥省预算内投资效益,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,持续做优做强我省数字经济,在对标国家最新政策文件的基础上,制定出台《管理办法》。
二、主要内容
《管理办法》共六章22条,主要有六方面内容:
1.总则。重点说明了制定《管理办法》的主要目的和依据,明确了专项组织实施的责任部门及处室。
2.安排范围和方式。明确了专项使用的具体范围、资金安排方式和频率。
3.申报和要求。规定了专项的申报程序,明确了对已获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支持要求。
4.资金下达。规定了投资计划的下达时限、下达内容、前期手续等具体要求。
5.项目管理、监督和检查。明确了下达资金项目调度,评估机构的自我监督要求、相关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的监督管理责任。
6.附则。明确了《管理办法》的不适用条件、负责解释部门以及实施时间。
三、重点条款
(一)资金安排方式。资金安排方式包括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。
(二)支持范围。重点用于支持数字化转型、数据基础设施等经济和社会领域项目建设。
(三)支持标准。投资补助项目的补助资金不能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%。
(四)前期工作深度。项目应取得唯一项目代码,录入江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调度平台(涉密项目除外),企事业单位投资项目应当完成核准或备案手续,非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及企业投资项目需报送项目资金申请报告。
来源: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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