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赣发改环资规〔2025〕815号
省有关单位,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、赣江新区经发局:
为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费和碳排放管理,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抓好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5年第31号)的贯彻落实,我委研究制定了《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》,现印送你们,请结合实际,认真贯彻执行。
2025年11月13日
附件:江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.pdf
来源: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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